“来,你老公很厉害?我今儿个就宰了他,看他还厉害个屁。”
苗金花晕头转向,她先是被薅着头发倒吊在车外,然后又挨了好几个大嘴巴子,现在又被拖行,眼睛压根看不清,只觉得眼冒金星,甚至于连思绪都不连贯。
但俗话说得好,有的人嘴硬,火化了但那一张嘴都还在。
苗金花下意识的骂骂咧咧,说着“废物”“牙签”。
柳云笙怒气上头,也失去了理智。
他从车上拿起一把砍刀,就要进门砍了黄星。
苗金花不晓得是,黄星一直是柳云笙心里不能触碰的逆鳞。
虽然两人表面上关系甚笃,但柳云笙从来没把黄星当作朋友。
他从小家境不好,一直很嫉妒黄星的优渥生活。
于是,柳云笙便发奋读书,事实上,他确实是块读书的料,在那个年代考上名牌大学,万里挑一。
令他三观毁灭的是,走上了社会,他发现自己仍旧比不过黄星。
平日里要应付严苛的上司、阴险的同事、吹毛求疵的甲方爸爸,而黄星呢,靠着家里的帮衬,早早当上了土老板,实现了财务自由。
每当自己结束了一天的辛酸生活,在所谓的大城市度过了宛如太监生活的一天,听到黄星又去垂钓蹦迪泡妹子,那种心理上的煎熬,如同生活在炼狱。
暗搓搓的,柳云笙时常幻想着,生意不顺、发生意外等不幸降临到黄星身上。
即使单纯想一下,他的心里就产生了快丨感。
有时候,偶尔听到黄星抱怨遇到的倒霉事,柳云笙比自己升职加薪还要高兴。
可惜的是,黄星一生从未遇到大的不顺遂。
直到——他娶了苗金花,柳云笙才迎来了人生的曙光。
另一边。
黄星早在苗金花发出第一声尖叫时,就从书房坐电梯来到了楼外,他把轮椅留在了楼山的书房,以混淆视听,一路爬到了电梯里,又挣扎着爬到窗户边上,从窗户翻了出去。
他没敢走大门,怕和那两人迎面撞上。
在楼后,黄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匍匐着在草丛里行进。
一路上的杂草叶片如同利刃,化烂了他的脸颊,几道血印子残存在上面,显得十分可怖。
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活下去!
不知道爬行了多久,黄星来到了一个废旧的小木屋前。
他思量几秒钟后,没有进去,而是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躲到了木屋后面的草垛里。
草垛应该是很久以前堆积起来的,那些干草已经浑然一体。
他想刨出来一个草洞,躲进去藏身。
但手指稍微用力,那些干草就变成碎屑,撒了下来。
无奈,黄星只得将就着了,他挖出了一个很明显的草洞,钻了进去。
洞里面,湿冷的空气传来,他鼻子奇痒无比,与此同时,腰上被一个坚硬的物事戳着。
摸索着捡起那物事一看,竟然是一个十字架的项链。
黄星只觉得冥冥之中,老天似乎有所暗示。
“基督老爷,如果能逃出生天,我一定皈依佛门。”
心里默想着不成体系的念头,他耗尽了最后的一滴心力,昏睡了过去。
许久后,柳云笙满脸鲜血,提刀,寻到小木屋里。
“老黄,藏哪儿去了?”
木屋里,传来了翻箱倒柜的声音。
“你不是很野吗?你老婆呢,是个荡丨妇,我已经把人送走了,算是帮兄弟清理门户。”
“你出来啊,咱们也是推心置腹的好哥们了,我保证给你一个痛快!”
“人呢!”
“啊?”
一声声暴吼传出来,柳云笙杀红了眼,已经彻底歇斯底里。
不多时,他寻着细节,来到了木屋后的草垛。
“哎呀喂,我们的大老板竟然躲在了狗洞里,哈哈哈哈哈,”柳云笙已然魔怔,说着疯癫的话。
“快出来了,我都看到你了,老黄,”柳云笙大笑:“你以为是小时候,咱们玩捉迷藏吗?”
说了好久,过度劳累晕死的黄星也听不见,始终没有吱声。
柳云笙面色一冷,提刀就刺。
一刀刺入草垛!
“啊啊啊——”
惨绝人寰的嘶吼声传出来,昏迷中的黄星登时清醒,捂着右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喊。
柳云笙只见一个大黑耗子掀翻了草垛。
定睛一看,原来那就是黄星,只见他捂着右眼,血珠子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从手指缝隙中流出。
“老黄啊,你这么不能吃苦?一点痛又算得了什么呢?”柳云笙笑道:“算了,看在咱们是老朋友的份上,我给你一个痛快。”
说罢,提刀要刺。
刚抬手,一枚子弹精准射入他的脑门。
……
加国。
江阳抵达的第一天,他在医院看到了昏睡中的父亲。
在收到那封求救信后,他就委托云飞帮忙报警。
无巧不成书。
警方赶到时,恰逢柳云笙试图行凶,便把他当场击毙。
同时,他们在书房里发现了失血过多而亡的苗金花。
这可忙坏了苗金月。
她要处理姐姐的后事,也要照料三个外甥女,同时牵挂着病房里的姐夫。
幸亏江阳及时赶到,托人请了高级看护。
此刻,江阳在医生的办公室,聆听父亲的病况。
父亲的右眼牵连到了脑神经,估计以后会有后遗症:行动迟缓、反应慢一拍等,需要长时间的锻炼和后期理疗。
听完以后,江阳默默点头,拜托翻译小哥感谢了医生。
回到病房后,江阳坐在床头,极力从已知信息,拼凑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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