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着小孩的话题,俩老年妇女竟然聊了一个多小时。直到牧鑫兰收拾完催着招娣去复健,俩老姊妹才依依不舍地告别,招娣让司机把老夫妻俩送回去了。
今儿复健的时候牧鑫兰不太专心,时不时便拿出手机发讯息,招娣笑问:“是同今天那小伙子聊吗?”
牧鑫兰点点头,不好意思道:“黄总,我开个静音,先陪您把复健的项目都做完。”说着便捣鼓一下将手机放到一旁不再拿起,转而走到招娣身边辅助她。
招娣没拦着她,只道:“那小伙子对你相当满意,这点我和亚楠都看出来了。不过他长辈那边,恐怕还有硬仗要打。”便把他们出去散步时双方长辈的交流情况言简意赅地告诉了牧鑫兰。
牧鑫兰笑笑:“这也正常。我要是男方的长辈也会嫌弃我自己离过婚、没身家。顺其自然吧!”
“不过结婚这种事,还是当事人的想法最重要,依我看,只要你同意,那小伙子会把路上的荆棘都铲平了。”招娣预言道。那小伙子拖到现在也没结婚,以往的家庭条件差固然是一个原因,但他我行我素的性子估计也是结婚路上的拦路虎。听程亚楠对他的描述,他基本不受长辈的管制,所以长辈同意不同意,根本影响不了他想要娶牧鑫兰。
但另一位当事人牧鑫兰是不是愿意嫁给他,这就要打个问号了。招娣看得出来,牧鑫兰是看不上那小伙子的人材的,愿意跟他处处看也不过是看在他有三套房子,嫁过去后就能当家做主。说得通俗点,不过是看上他条件好又肯听话罢了!
这样的结合从道义上来说仿佛是不道德的,但却是千千万万婚姻的真相:见色起意和见利思易,很难说哪个更令人唾弃。在招娣看来,存在即合理,没有谁应该被拉出来□□,恰恰相反:这样的基因本能能流传至今,正说明了这种表现在自然竞争中是有其独特的优势的——许多不具备这些看似令人不齿的品质的人的基因已经湮灭在历史的长河里面了。
然而婚姻生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人生际遇更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活着不代表活得好:有的人活着,但是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是他还活着。
招娣一边复健,一边不着边际地胡思乱想:有的人死了,但是他还活着。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招娣的目光越来越亮:是的,每个人的终极理想不过就是这一句:有的人死了,她还活着!若是如此,死亡又有何惧?!
基因的延续于她来说已经成了不可能的任务,但是别的方面,她是否可能做到虽死尤活呢?思考着,她复健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这样的异常很快就引起了牧鑫兰的注意,她劝道:“黄总,是不是今天太累了?如果吃力的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医生说过犹不及,复健要量力而行。我送您去洗漱吧?”
招娣回过神来,再次全身心投入到复健中,笑道:“没事。我刚刚想问题呢!这点运动量我没问题。”想了想,又问:“小凯他们回来了吗?”
“小黄总说今天要跟少奶奶一起回娘家,晚上不回来了。”牧鑫兰答道。
“哦!”招娣应了声,这段时间廖珊确实辛苦了,很该好好奖励她一番,不过:“可别叫什么少奶奶,听着怪瘆人的,又不是资本家贵族什么的,没的让旁人听了笑话咱们。你年纪比她大,直接叫她珊珊就是了。”
牧鑫兰有些为难,直呼少主人夫人的名字,怎么看都显得不够尊重。但老主人又不喜旧社会那老一套的家族尊称,想了想,牧鑫兰才小心翼翼道:“那我以后就不叫少奶奶了,珊珊虽然年纪比我还小,但却已经当老板好多年了,见识广,又能干。以后我就随她助理一样叫她廖总,您看可以吗?”
招娣立刻明白了牧鑫兰的小心思,她无所谓地一笑:“随你。”她已年近古稀,也已定下黄新凯作为她的接班人,那么今后这个家的女主人自然是廖珊。员工手下不想开罪新主人,但也不想让现主人膈应,这中间的分寸把握确实需要几分悟性。招娣并不是小心眼的人,且她还相当欣赏廖珊,所以对这种小心思只一笑置之。
这一晚招娣睡得并不好,精神十分亢奋,脑子里不断回响着那句“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在如今这个岁数,凭借着眼下这破败的身体,她究竟还能做什么,能令她离这句话更近一些?让厂子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办成行业翘楚,办成百年企业甚或几百年的常青树,这是她目前唯一能想到的一条路。作为创始人,她可以留下姓名,留下痕迹,留下活着的影响力。
可是,要怎么做呢?一个限于特定时空的人,如何才能影响到死后的世界?招娣在睡梦中把自己给愁醒了,双眼一睁,天已大亮。她发了会儿呆,伸了个懒腰准备起床,眼神落到对面用于装饰的书柜上,“上下五千年”几个大字跃入她的眼里。招娣愣了愣,自嘲地笑了。
“咚咚咚”卧室的门被敲响了,然后便是牧鑫兰的声音:“黄总,您醒了吗?我进来啦?”
“进来吧。”招娣应道。
牧鑫兰如平日一般进门来,一边扶招娣起床穿衣,一边笑盈盈问:“黄总昨晚睡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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